CFi.CN讯:龙大美食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 11月 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作为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的股份来源。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 14.41元/股(含本数),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5)《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6)《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107)。


(相关资料图)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回购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 2023年 5月 31日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3年 5月 31日,公司本次累计已回购股份 11,000,48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02%,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98,993,276.80元(不含交易费用),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 9.4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 8.45元/股。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年 11月 28日)前 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42,690,273股。公司每 5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 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1)开盘集合竞价;(2)收盘前半小时内;(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4、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5、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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