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42 奥赛康: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新一期减持计划的预披露】


【资料图】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

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 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股东中亿伟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亿伟业”)于 2022年 11月 4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新一期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中亿伟业计划在前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连续 180日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8,563,20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2%。

2023年 5月 27日,公司收到中亿伟业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告知函》,截止 2023年 5月 27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中亿伟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3,282,0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536%。

2、 新一期减持计划:

根据中亿伟业出具的《新一期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中亿伟业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连续 180日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8,563,20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2%。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

一、 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

(一)减持实施情况

1、减持股份来源:中亿伟业参与本公司 2019年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取得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 143,617,647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9年 1月 18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

2、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中亿伟业控股有限公司集中竞价交易2022/12/13-2023/5/2610.083,282,0040.3536%
3、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中亿伟业控股有限公司合计持有股份137,395,44014.8030%134,113,43614.4494%
其中: 无限售条件股份137,395,44014.8030%134,113,43614.4494%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中亿伟业的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减持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未违反中亿伟业此前披露的相关意向、承诺。

3、中亿伟业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二、 新一期减持计划预披露情况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2

1、股东名称:中亿伟业控股有限公司。

2、 截止 2023年 5月 27日,中亿伟业持有本公司股份 134,113,43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4.4494%,该等股份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股东经营发展需要。

2、股份来源:中亿伟业参与本公司 2019年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取得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 143,617,647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 1月 18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4、拟减持期间、拟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连续 180日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8,563,20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2%。若减持期间公司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5、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6、履行承诺情况:本次拟减持计划未违反中亿伟业此前披露的相关意向、承诺。

承诺类型承诺事项承诺期限承诺的履行情况
股份限售承诺1、本公司通过本次重组所获得的上市公司新发行的股份,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也不委托他人管理上述股份。2、在本次重组完成后6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本次重组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上述股份(含本公司受让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及新发行的股份,下同)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若上述期间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前述本次发行价以经除息、除权等因素调整后的价格计算)。3、在上述锁定期届满时,如本公司在《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项下的业绩补偿义务尚未履行完毕,则本公司通过本次重组所获得的上市公司新发行的股份参照《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分期解锁。4、在上述股份锁定期内,由于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该等股份的锁定期与上述股份相同。5、如前述关于本次重组中取得的上2019年1月22日至2022年1月21日履行完毕
3

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承诺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将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6、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本公司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盈利预测补偿:交易对方承诺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后,奥赛康药业在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实现的合并报表范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63,070.00万元、68,762.00万元、74,246.00万元。交易对方承诺,自《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生效之日起,交易对方对协议约定的承诺扣非归母净利润的实现承担保证责任。若在业绩承诺期内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际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累计实际扣非归母净利润")小于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扣非归母净利润,则交易对方应按照协议约定履行补偿义务。业绩承诺人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约定向上市公司承担业绩补偿义务及减值补偿义务,需按照南京奥赛康、苏洋投资、中亿伟业、伟瑞发展、海济投资各自原持有的奥赛康药业股权比例分别承担,业绩承诺人之间互不承担连带责任。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履行完毕
其他承诺关于锁定期内质押本次交易所获股份安排的承诺函:截至本承诺出具日,本公司无在锁定期内实施股票质押的明确计划和安排。本次交易完成后,如本公司在锁定期内质押其通过本次交易所获股份的,则按照如下原则和方式具体操作: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期内,在上市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奥赛康药业每期实现的净利润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后,本公司方可据此确定自当期专项审计报告出具日至下期专项审计报告出具日期间可质押的股份数量,具体公式如下:本公司累计可用于质押的股份数量=(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扣非归母净利润/业绩承诺期内各年累计承诺扣非归母净利润总和)*本次发行本公司获得的股份总数-为履行利润补偿义务本公司累计已补偿及应补偿股份数量在股份锁定期内,本公司因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如有),该等股份与其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股份共同执行前述安排。业绩承诺到期后至补偿完毕为止履行完毕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关于规范及减少关联交易的声明与承诺:一、在本次重组完成后,本人/本公司及关联企业将尽量减少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和企业(以下简称"附属企业")之间发生关联交易,不会谋求与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二、在本次重组完成后,若发生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本人/本公司或关联企业将与上市公司及附属企业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三、本人/本公司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上市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四、本人/本公司保证将按照上市公司章程行使相应权利,承担相应义务,不利用实际控制人或其一致行动人/股东身份谋取不正当利益亦不利用实际控制人或其一致行动人/股东身份促使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作出侵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决议。五、本人/本公司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上市公司的资金、利润,亦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任何方式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保证不损害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六、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本人/本公司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长期有效严格履行

4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性,中亿伟业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减持计划实施期间,本次减持的股东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 备查文件

中亿伟业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告知函》、《新一期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16:32 迈得医疗: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台州赛纳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赛纳投资”)持有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3,0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67%。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该部分股份已于 2022年 12月 5日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赛纳投资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军华先生为赛纳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故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基于自身资金需求,赛纳投资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减持数量不超过 25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3%。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核心技术人员通过赛纳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本次减持不涉及上述人员间接持有部分。

若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赛纳投资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

【16:27 新产业:关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 翁先定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 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 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发行股份(含该等股份上市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3、 减持方式:大宗交易。

4、 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进行。

5、 减持数量及比例: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按公司截至本告知函出具日的股份总数 786,126,335股计算,对应的股份数量为15,722,526股),在任意连续 90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若公司在本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变动事项,可以根据前述变动对上述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6、 减持价格: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的前提下,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但减持价格不低于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

(二) 红杉聚业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 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

2、 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发行股份(含该等股份上市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3、 减持方式:大宗交易。

4、 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进行。

减持数量及比例:

5、 拟减持数量及比例: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按公司截至本告知函出具日的股份总数 786,126,335股计算,对应的股份数量为 23,583,790股)。若公司在本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变动事项,可以根据前述变动对上述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特别说明:

根据 2020年 3月 6日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2020年修订)》(以下简称“减持特别规定”)和深交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以下简称“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红杉聚业已于 2020年 12月 11日通过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政策备案申请,可适用减持特别规定和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中的减持规则,具体如下:截至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投资期限已满 60个月的,创业投资基金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减持股份总数不受比例限制。

6、 减持价格: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的前提下,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但减持价格不低于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

【15:42 深圳新星: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卢现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552,9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3332%;高级管理人员余跃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739,2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4454%。上述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以及上市后公司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上述股份已于 2018年 8月 7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自身资金需求,董事、财务总监卢现友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个交易日之后的 6个月内(窗口期等不得减持股份期间不减持)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38,225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0833%;高级管理人员余跃明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个交易日之后的 6个月内(窗口期等不得减持股份期间不减持)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84,8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1114%。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本次减持计划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