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i.CN讯:? 投资标的名称:冠宇动力电池生产项目(具体以备案项目名称为准)。


(资料图片)

? 投资金额:一期总投资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03亿元(最终项目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

?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投资涉及的立项、取得建设用地、施工等前置手续尚未办理,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甚至终止的风险;

2、本次投资项目涉及的建设周期、产能规模等均为初步规划或预测数据,项目投入建设后,受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最终实际实施、生产情况具有不确定性,可能存在未能按期建设完成或未能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基于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冠宇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冠宇”)的发展战略需要,为把握市场发展机遇,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和综合实力,浙江冠宇拟在四川省德阳市设立项目公司(以下简称“德阳冠宇”)投资建设动力电池生产项目,一期总投资额不超过人民币103亿元(最终项目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预计建设期为42个月(最终以实际建设情况为准)。

(二)对外投资的决策与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3年5月22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投资建设动力电池生产项目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浙江冠宇投资建设动力电池生产项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该项目实施及开展相关的一切事宜。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与德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达成的整体合作意向,项目分两期建设。本次审议的投资标的为一期25GWh动力电池生产项目;后续公司将根据二期项目的实际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

浙江冠宇已于2023年5月22日与德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德阳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投资协议书》。

(三)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说明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特别规定》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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