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i.CN讯:一、对外投资概况


(相关资料图)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于 2022年 12月 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 5GW高效光伏电池组件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国内投资高效光伏电池组件项目,总投资产能 5GW,总投资金额不超过 10亿元。具体内容详见 2022年 12月 27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对外投资公告》。

二、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公司与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政府于 2023年 3月 7日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为推进项目的实施,同日,公司与安徽宣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宣城综合保税区投资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合称“甲方”)签署《5GW高效光伏电池组件项目投资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协议对方基本情况

甲方 1:安徽宣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41703691067764L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麒麟大道 11号

协议对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甲方 2:宣城综合保税区投资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800MA8N3Q042A

法定代表人:周兆函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麒麟大道 7号智能制造产业园办公楼 4层 1

协议对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协议主要内容

(一)项目内容

1、5GW高效光伏电池组件项目,计划总投资约 100,000万元人民币。

2、本项目拟用地位置为宣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范围内,厂房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出让,土地使用用途为工业用地。

3、乙方须在安徽宣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注册一般纳税人企业(独立核算的项目公司)。

(二)项目用房

1、甲方为乙方提供满足本项目生产生活所需的生产土地、厂房等基础设施。

2、所有项目用房前期的规划设计、施工图等工作由乙方负责,甲方应当按照乙方提供的定稿设计图纸和施工图纸落实。甲方同意乙方安排专人全程参与项目施工图确认、招投标工作、供应商及设备选择等相关工作。

3、甲方确保在乙方书面确认项目图纸审查合格后四个月内,将本协议项目厂房等基础设施按照乙方生产需求标准建设装修完成并交付给乙方(专用设备除外)且需经乙方验收通过,现有仓库部分提供给乙方用作临时仓储。

4、甲方提供的土地以及厂房、办公、住宿、仓库等项目用房应在乙方验收通过后由甲方与乙方在宣城当地新设立的项目公司另行签订租赁协议并履行租赁备案手续。租赁期限十年,十年租赁期满后,乙方项目公司根据需求优先选择购买或者继续租赁,甲方均需满足。

(三)履约保证

乙方承诺项目公司须在本协议签订后 3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 100万元作为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乙方第一批设备进场后,甲方于七个工作日内返还。

(四)甲乙双方责任的主要约定

1、甲方承诺合法拥有其出租给乙方的土地、厂房、仓库、附属设施等资产的权属,相关权属不存在抵押、质押、担保等权利受限情况。

2、甲方力争于 2023年 4月 7日前及时为项目办理立项备案、规划、能评、环评、安评等准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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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乙方应及时在宣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成立独立核算的项目公司,完成项目的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等手续,甲方给予全程协助和支持,自厂房交付并经乙方验收通过之日起四个月内投产。

(五)争议解决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及时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守约方所在地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抓住光伏产业发展的良好市场机遇,进一步加强产业布局,在光伏电站运营业务基础上投资本项目,实现新能源业务向光伏组件业务拓展,满足旺盛的市场需求,从而实现公司新能源业务规模快速增长,对公司现有新能源业务产生良好的协同效应,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为公司中长期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有利于公司产业升级。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

六、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正式签署《5GW高效光伏电池组件项目投资协议》不构成对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的重大变更,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将积极关注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公司与安徽宣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宣城综合保税区投资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5GW高效光伏电池组件项目投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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