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CFi.CN讯:?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增加“非制冷红外探测器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增加的实施地点为四川省成都市。

? 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事项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公司于2023年3月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制冷红外探测器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非制冷红外探测器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增加实施地点。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1年8月3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20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22.56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2,864.00万元(人民币,下同),扣除发行费用合计5,880.1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6,983.84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年10月1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230Z0244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根据《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以及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对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了调整。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相关规定,经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了变更。具体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万元)调整后募集资金计划投入金额(万元)变更后募集资金计划投入金额(万元
1光电研发及产业化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34,681.3225,652.9725,652.97
1.1光电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26,780.9019,809.2112,809.21
1.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7,900.425,843.765,843.76
1.3非制冷红外探测器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0.000.007,000.00
2工业检测产品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9,764.037,222.237,222.23
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5,554.654,108.654,108.65
合计50,000.0036,983.8436,983.84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