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416 股票简称:湘电股份 编号:2022临-062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资料图片)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或“上会会计师事务所”)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或“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 鉴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适应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经公司审慎研究,公司拟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经沟通,原聘任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7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755号25层
首席合伙人张晓荣上年末合伙人数量74 人
注册会计师445 人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15 人
2021年业务收入业务收入总额6.20亿元
审计业务收入3.63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1.55亿元
2021年上市公司 (含 A.B 股) 审计情况客户家数41 家
审计收费总额0.45 亿元
涉及主要行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2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1 年末,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76.64万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3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2021 年已审结的案件 1 项,系中州期货有限公司民事诉讼案件, 已执行完毕。

3. 诚信记录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3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近三年除 6 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3 次外,其余从业人员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冯建林,200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7年起就职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至今为多家企业提供上市公司年报审计、IPO 审计及上市重组审计等证券相关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童维维,202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质量控制复核人:周力,1995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1995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作为签字会计师签署了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审计报告 2 家。2021 年加入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质控工作,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上会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1年度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收取财务报告审计费用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25万元。该笔费用系按照该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风险大小、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公司根据现有业务规模和业务复杂程度,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年度审计费用,2022年年报审计费用为 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25万元,年度审计费用合计为75万元,较上年度审计费用均无变化。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大信,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六年审计服务, 上年度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聘期内,大信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顺利完成了公司审计工作,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对大信在担任本公司审计机构期间提供的专业、严谨、负责的审计服务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又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适应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经公司审慎研究,公司拟选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年报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中介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上述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与大信、上会进行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且对本次更换无异议。因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有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于 2022年 11月 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拟聘请的上会相关资料,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质,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其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符合相关要求;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和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用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同意公司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年 11月 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鉴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适应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经审慎研究,同意聘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费用共计 75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25万元)。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年 11月 30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业务的工作要求。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2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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