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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i.CN讯: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芳源股份”)拟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5,688.75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个月,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85号),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发行合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42,0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 784,000.00元(不含前期以自有资金预付承销保荐费 500,000.00元)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 641,216,000.00元,另减除律师费、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及以自有资金预付的承销保荐费共计 2,846,320.7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38,369,679.2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年 9月 29日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2年 9月 3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7-96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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