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


【资料图】

为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及副董事长的独立意见

陈杰先生具备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符合公司董事长任

职资格,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

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同时为保持公司管理团队稳定,同意选举陈杰先生继续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宁志群先生继续担任公司副董事长职务。

2、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陈杰先生、金鹰先生、骆志鹏先生、张蕤女士、虞巧燕女士具备

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符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

市场禁入者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同意聘任金鹰先生为公司首席执行官、骆志鹏先生为公司总裁、张蕤女士为公司副总裁、虞巧燕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陈杰先生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公司董事会关于推选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变动

的程序合法、合规。

独立董事:方光荣、于尹、耿文秀、刁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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