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i.CN讯: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瑞科技”或“公司”)于 2022年 10月 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及补充营运资金”已完成,并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该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共计 1,579.48万元(包括理财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公司拟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发展。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资料图)

一、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399”号文核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8年9月18日出具天健验【2018】336号的验资报告,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9.94元/股,发行股票数量为4,6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57,240,000.00元,发行费用总额为59,843,465.40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397,396,534.60元(不含增值税)。

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8年9月 27日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溪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溪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子公司苏州中兴联精密工业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8年 9月 27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溪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子公司香港兴瑞连同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年 2月 1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子公司香港兴瑞、孙公司越南兴瑞连同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4月2日与中国工商银行河内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子公司香港兴瑞企业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年 12月 16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子公司香港兴瑞、孙公司越南兴瑞连同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年 1月 16日与中国工商银行河内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孙公司越南兴瑞连同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年 12月 29日与越南科技和商业股份银行北江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子公司东莞中兴瑞连同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年 4月 30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溪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募集资金使用进行有效监管。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根据《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兴瑞科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序号项目名称实施主体总投资额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
1年产 2000万套 RFTUNER、2000万套散热件、1000万套大塑壳等STB精密零部件及 900万套汽车电子嵌塑精密零部件生产线技改项目兴瑞科技21,607.8021,607.80
2机顶盒精密注塑外壳零组件及汽车电子连接器技改项目苏州中兴联14,601.5214,601.52
3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兴瑞科技3,117.703,117.70
4补充营运资金兴瑞科技6,000.00412.63
合计45,327.0239,739.65
三、部分募投项目变更情况

1、首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地点和内容的情况

兴瑞科技2018年11月16日召开的第二届十一次董事会和2018年12月5日召开的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地点和内容的议案》,同意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地点和内容,兴瑞科技变更部分募集资金1,000.00万美元向香港兴瑞增资并转投设立越南兴瑞,由越南兴瑞实施原“机顶盒精密注塑外壳零组件及汽车电子连接器技改项目”中的“机顶盒精密注塑外壳零组件项目”,由越南兴瑞实施原“年产2000万套RFTUNER、2000万套散热件、1000万套大塑壳等STB精密零部件及900万套汽车电子嵌塑精密零部件生产线技改项目”中的“年产1000万套RFTUNER、1000万套散热件”。

2、第二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地点和内容的情况

兴瑞科技2019年8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第十六次董事会和2019年9月10日召开的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地点和内容暨二次增资子公司香港兴瑞继而转投孙公司越南兴瑞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地点和内容,兴瑞科技向香港兴瑞增资1,000.00万美元,香港兴瑞进而向越南兴瑞增资1,000.00万美元,兴瑞科技将原“年产1000万套RFTUNER、1000万套散热件、1000万套大塑壳等STB精密零部件及900万套汽车电子嵌塑精密零部件生产线技改项目”中部分拟投资金额调整至越南兴瑞“年产1000万套RFTUNER、1000万套散热件项目”。

3、第三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地点和内容变更的情况

兴瑞科技 2020年 3月 26日召开的第三届第二次董事会和 2020年 4月 17日召开的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地点和内容暨增资子公司东莞中兴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地点和内容,使用调整后的募集资金 7,000万元向子公司东莞中兴瑞增资,将原由子公司苏州中兴联精密工业有限公司实施的“汽车电子连接器技改项目”部分调整至东莞中兴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实施,由东莞中兴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实施“新能源汽车电子精密零组件及服务器精密结构件扩产项目”。

上述募投项目调整完成后,兴瑞科技全部募集项目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序号项目名称实施主体总投资额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
1年产1000万套RFTUNER、1000万套散热件、1000万套大塑壳等STB精密零部件及900万套汽车电子嵌塑精兴瑞科技13,227.7013,227.70

序号项目名称实施主体总投资额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
密零部件生产线技改项目
2年产1000万套RFTUNER、1000万套散热件及机顶盒精密注塑外壳零组件项目越南兴瑞13,760.1013,760.10
3汽车电子连接器技改项目苏州中兴联2,221.522,221.52
4新能源汽车电子精密零组件及服务器精密结构件扩产项目东莞中兴瑞12,041.007,000.00
5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兴瑞科技3,117.703,117.70
6补充营运资金兴瑞科技6,000.00412.63
合计50,368.0239,739.65
四、本次拟结项公司本次拟结项2022年 9月 30日,该集资金专户在存储期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截至 2022年 9月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及目为“研发中心升级募投项目已经完成,并产生了一定利息收入和户存储情况 30日,该募投项目募集余情况 造项目及补充到预定可使用理财收益,具体资金专户存储情运资金”,截至态。同时,该募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人民币
开户银行开户账号账户余额账户币种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溪支行9412007880190000040915,876,217.57人民币
)募集资金2022年 9月资金专户在况如下:余情况 0日,该募投项目已储期间产生了一定经完成,利息收入达到预定理财收益
项目名称募集资金承诺使用总额(1)银行存款利息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收益扣 除手续费等净额(2)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3)待支付尾款金额(4募集资金余额 (5)=(1)+(2)-(3)-(4)
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及补充营运资金3,530.33332.002,274.708.151,579.48
注:以上数据尾差由于四舍五入导致。

公司拟将该募投项目予以结项。结项后该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为 1,579.48万元(包括理财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占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的 44.74%。

五、本次结项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兴瑞科技“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及补充营运资金”已通过募集资金投入多台设备以及所需的软硬件等,当前项目已达到预期,公司拟将该项目进行结项。

截至 2022年 9月 30日,该募投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2,274.70万元,节余募集资金总额 1,579.48万元(含利息收入、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如下:

1、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本着成本管控和合理创新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加强各个环节成本的控制、监督和创新管理,合理地节约了项目建设费用。

2、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

同时,募集资金存放银行期间产生了利息收益。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将本次结项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1,579.48万元(实际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的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上述募投项目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施完成后,该募投项目需支付的尾款将继续用于募集资金账户的余款支付,待募集资金账户的余款支付完毕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就募集资金专户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也将随之终止。

七、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对提高公司整体效益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为广大股东创造更大的利益。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其他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2年 10月 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经审核,公司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对提高公司整体效益有积极的促进作用。相关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是公司结合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作出的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财务结构,降低财务风险,提高盈利水平,促进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稳定发展,为广大股东创造更大的利益。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其他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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