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i.CN讯: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情况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及通过二级市场增持的股份。

3、减持数量和比例:合计不超过8,500,7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其中,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5、减持期间: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减持期间如遇买卖股票的窗口期限制,则停止减持股份。

6、价格区间:视市场价格确定。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公司股东天恒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赵云文、恒泰投资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书》中承诺情况如下: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董事赵云文承诺待前述承诺锁定期满后,在其或其关联方任职期间,其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其或其关联方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其或其关联方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其或其关联方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赵晓东持有天恒投资100%股权,其及通过恒泰投资间接持股的部分董事、监事、高管及其关联人承诺:待前述承诺锁定期满后,在其或其关联方任职期间,其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其或其关联方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其或其关联方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其或其关联方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根据公司于2019年3月14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董事变更承诺的议案》,公司董事赵晓东先生已将上述承诺中“在其或其关联方任职期间,其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其或其关联方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变更为“在其或其关联方任职期间,其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其或其关联方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其余承诺事项不变。

2、其他承诺:为了实现业绩对赌的可执行性和保障性,赵晓东和赵云文同意并承诺自2019年3月25日向佛山市澜海瑞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公司股份并交割完毕之日起36个月之内,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不少于公司总股本的10%,但若公司完成业绩承诺,赵晓东和赵云文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可每年按比例减少锁定。(若2019年完成业绩承诺,则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不少于公司总股本的7.5%;2020年完成业绩承诺,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不少于公司总股本的5.625%;2021年完成业绩承诺后,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将全部解除锁定。)

根据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码:2021-023),为了实现业绩对赌的可执行性和保障性,赵晓东和赵云文锁定合计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变更为:赵晓东和赵云文同意并承诺自2019年3月25日转让公司股份交割完毕之日起48个月之内,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不少于公司总股本的10%,但若完成业绩承诺,赵晓东和赵云文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可每年按比例减少锁定。(若2019年完成业绩承诺,则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不少于公司总股本的7.5%;2021年完成业绩承诺,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不少于公司总股本的5.625%;2022年完成业绩承诺后,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将全部解除锁定。)

以上详情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股东天恒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赵云文、恒泰投资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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