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虎讯 3月16日消息,近日,厦门市思明区上市工作办公室发布公告,近期,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我办对厦门视奕科技有限公司虚假宣传“在港上市”的行为进行了调查。经核实,该公司在网络平台及线下发布会发布的“奕见未来,邀您共同见证视奕科技开启荣耀!”中所表述的“2022年元月22日,视奕科技即将于港交所正式敲钟上市”的消息并不属实,该公司目前未在港交所上市,请广大市民和投资者注意识别。

据了解,今年1月22日,视奕科技举办了声势浩大的上市庆祝活动,现场举行了敲钟仪式,还同步启动了上市公司峰会,在公司官网宣称为“港交所主板上市企业”,但翻遍港交所网站,却查询不到任何与这家公司相关的证券简称、代码、公司名,而且IPO公司中也“查无此司”。

据媒体报道,3月7日,视奕科技的工作人员仍坚称公司已经上市。天眼查信息显示,视奕科技成立于2021年1月21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股东为两名自然人——杨英福、杨英才,二人分别持股95%和5%。

据官网介绍,厦门视奕科技有限公司致力成为眼部大健康产业创新电商平台服务商。其以电商平台为入口,以产业链项目孵化为主轴链接并服务生态伙伴解决企业产融一体化与产销一体化的问题,营造共生、互生、再生的商业生态系统,从而更好地为用户创造价值。

业内人士指出,视奕科技“冒充”在港股上市很容易给消费者造成错误认识,这一行为在夸大企业实力后很容易造成“欺骗”消费者的现象。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2月10日,港交所上市公司飞扬集团曾公告称,其与视奕科技订立不具法律约束力的战略投资合作框架协议。根据协议,订约方同意在全球大健康行业进行战略投资合作。待进一步磋商后,订约方可透过不同方式进行合作,“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及投资于合营公司并透过并购对合适的目标公司进行投资”。框架协议的有效期为180天,而合作的条款有待进一步磋商及签立具体协议。

不过,3月11日晚间,飞扬集团就上述投资框架澄清称:“框架协议只是合作指引,没有任何磋商,没任何商务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没任何股权关系,财务独立。”。(雄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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