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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庭坚((1045一1105)北宋诗人,书法家,字鲁直,号山谷道人,涪翁,分宁(今江西修水县)人。宋史有传,传云:善行草书,楷书亦自成一家,与张耒、晁补之,秦观俱游苏轼门,天下称为"四学士"。其书法初以周越为师,后取法颜真卿及怀素,受杨凝式影响.尤得力于《瘗鹤铭》。他的书法与苏轼、米芾、蔡襄为宋代四大家,对后世影响很大。

宋朝是中国文化发达的时代,文士讲究人品与才气的统一,书法从唐朝的"尚法"转到宋朝的"尚韵"。"书如其人",书法艺术成为人品的艺术类型。黄庭坚明确指出"笔墨各系其人"(《山谷题跋》),书法乃一种君子品格,绝非庸人、俗人所为。除"观韵"之外,"绝俗"同样是是黄庭坚书法美学思想的核心。

书法上讲求"绝俗",具体要达到什么境界呢?黄庭坚认为:书法美的最高境界即"韵胜"而"无法"(这个无法并不是不遵循法度,而是创作的时候忘却法度的约束,做到真正的释放抒发,这样,才能更好的表现笔势,至于基本结构的法度,早已经在昔日的功力中融入了)。

黄庭坚也重"意"。我们看他的书作,明显感到"意"气风发,痛快不羁。"尚韵"和"尚意"(因为有了得当的节奏感,才会产生笔意)从本质上看,也不相违背。耐人寻味的"韵致"往往"意"味深长。黄庭坚这种得"法外之理",自创新法,其实是一种相当高的创作境界。他不拘执前人的法度,自由地表现自己的美学思想,这比"唐尚法"更高一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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