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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辽宁省锦州市消费者协会发布2023年消费警示,涉及网络传销、医学美容、老年消费、预付式消费、教育培训等十个方面。

网络传销往往打着“电子商务”“消费返利”等旗号,以“社交电商”“分享经济”“自用省钱、分享赚钱”为噱头,建立网络购物平台,借助社交软件以人际网络营销的方式进行宣传推广的传销活动,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和欺骗性。

锦州市消协提醒消费者,不要相信“天上掉馅饼”的好事,谨防陷入传销圈套。

一是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和财富观。要掌握识别传销、防范传销的基本知识,树立勤劳致富、传销违法、拒绝传销防范意识,时刻保持头脑清醒,坚决抵制传销违法行为。

二是当遇到设有加入资格或相应级别的网络交易,鼓励参与者发展下线会员,承诺的高额回报超出正常范围时,请高度警惕,并向当地工商、公安机关进行咨询,避免误入传销陷阱,造成财产损失。

三是多收集保存相关证据,便于维护自身权益。在发现自己被骗参与传销活动后,要注意收集和保存汇款账号、汇款凭证、交费收据、介绍人及更高级别上线人员的姓名、电话、互联网账号密码等相关证据线索,及时提供给执法机关,以便及时、准确地打击违法犯罪,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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