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涉传”风险一直伴随着社交电商行业。有“云集”、“花生日记”“环球铺手”等社交电商平台因涉嫌传销被罚款,也有“斑马会员”、“淘小铺”“素店”“一哥悠购”等社交电商平台因涉嫌传销被冻结资金,
严管之下,社交电商行业企业也在不断摸索新的方向,确保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合规合法的经营,不触碰到法律的红线。当然,也有某些“不怕死”的企业依旧采用会员制游走在法律的边缘,靠着拉人头赚取会员费而不是电商。
来自陕西某大学的露露跟李旭反传防骗团队反馈,近期在他们同学之间,流传着一个名为“学长家”的APP,宣传的人称,“学长家”是一款针对年轻人、高校群体的APP。加入他们即可以自用省钱,分享给同学还可以赚钱。
露露称,他们还经常提到“创业”、“数字化经济”等相关字眼,初期加入升级会员只需要198元。
考虑到钱也不多,露露没有多加思虑的加入了。
加入之后,露露开始听直播课进群一系列常规操作,讲的无非还是赚钱,政策允许等相关内容。接着没多久有所谓“学姐”来建群聊,让她升级超级会员(2178元)。露露表示自己没钱之后,“学姐”们让露露去裂变,邀请十个人就可以升级。
被直播课里讲到的各种“政策”“国家支持社交电商互联网创业”等洗脑后,露露邀请了五个朋友加入,“学姐们”也劝露露要她再自费一点升级为大神级别,并声称“学长家很快就会遍布全国,到时候没有你的份的......”之类话术刺激着她。
在露露犹豫的时候,她的邀请人(上线)不做了,还跟她说,别看群里每天都有人赚钱,其实都是被割韭菜的(小编忍不住夸一句,这哥们人间清醒!)
一时无非分辨真相的露露像我们求证,“这个平台到底是不是创业?”、“是不是传销割韭菜?”、“跟阿里合作是不是真的?”
根据露露提供的资料跟李旭反传防骗团队在网上搜集到的资料,今天我们做一个简单分析。
我们先来了解下学长家这个平台。
网上的相关资料介绍中提到,学长家APP是一款定位于服务年轻人的新型购物平台,是一款遵循“消费赚钱”理念的圈层化社交电商平台。母公司陕西七芯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位于西安市高新区阿里巴巴丝路总部,同时也是阿里云孵化中心的入孵企业,荣获阿里云创新中心·西安高新“明星企业”等与阿里扯上关系的头衔。该公司创立于2020年4月,法定代表人陈小菊同时也是100%持股人。
▲学长家公众号文章截图
露露透露,有很多学生参与,就是看重他跟阿里有合作,觉得信任度比较高。还是太年轻呀,阿里“亲儿子”淘小铺的运营公司都曾因涉嫌传销被冻结资金,并于2021年下半年宣布关闭。而且这所有有关阿里合作的信息,我们都只是在学长家的公众号上看到,并没有搜索到其他讯息。
小编为了更加了解,也下载了“学长家”APP。对比了“学长家”APP上自营区的几样产品,发现也没有比淘宝便宜多少,甚至有些比淘宝还规上几块钱,而所谓电商平台返利也只不过是少量的部分产品。
某代理称,加入“学长家”主要是做团队赚钱,不在商品。我们在这位代理的朋友圈也能看到许多转账,收益等截图信息,有时是几百,有时几千!
那他们究竟是怎么赚钱的呢,根据露露发来的“学长家佣金导图”我们可以看到
学长家将消费者分为普通会员、小白卡会员、VIP卡、SVIP卡、王者六个级别,APP上显示会员级别为VIP和SVIP。
普通会员:自购返佣最高53%
小白卡会员:可享受会员价
推荐小白卡10元积分奖励
(注:上述代理提到,目前小白卡已经取消)
VIP卡(198元)权益:
自购返佣最高70%
推荐直属VIP50元积分奖励
推荐小白卡10元积分奖励
电商CPS佣金 普通顾客最高17%
SVIP卡权益(直属10个VIP卡):
自购返佣最高85%
推荐VIP卡权益 1、推荐小白卡10元积分奖励;2、推荐直属VIP卡65元积分奖励;3、VIP团队新增20元积分奖励;4、大神团队新增10元积分奖励
电商CPS佣金 1、普通顾客奖励最高32%;2、VIP团队最高15%
王者(直属团队20个大神部门):
自购返佣最高95%
推荐VIP卡奖励 1、推荐小白卡10元积分奖励;2、推荐直属VIP卡75元积分奖励;3、VIP团队新增40元积分奖励;4、大神团队新增20元积分奖励;5、王者团队新增10元积分奖励
电商CPS佣金 1、普通顾客最高73%;2、VIP团队最高20%;3、大神团队最高5%
这个模式跟文章开头提到的被处罚或被冻结资金的几个企业相似。
国内知名反传专家李旭表示,这已经涉嫌传销,交198升级为VIP会员为入门费,推荐直属、推荐小白卡属于“拉人头”的行为,“大神团队新增10元积分奖励”、“VIP团队新增20元积分奖励”等部分,则涉及《禁止传销条例》中“团队计酬”的问题。
《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规定: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也就是所谓的入门费)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俗称的“拉人头”行为)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最关键的“团队计酬”方式)
同时,李旭反传防骗团队在某平台上搜索“学长家”,也看到诸多质疑声
“学长家是资金盘吗?”
“张嘴就是冲会员,拉你入伙充会员,然后再让你去骗别人”
“学长家就是一个变相的传销方式”
“学长家那个东西就跟个传销一样,天天给大学生洗脑,半年买车,一年买房,瓜分市场多少亿”
露露表示,现在“学长家”主要发展的人群是大学生,保守估计会员也有几万人参与。
国内知名反传专家李旭曾多次在大学“打击传销”讲座中强调,不建议大学生参与社交电商平台当做兼职!第一、普遍大学生不太能够分辨平台是否合规合法,不知道什么是传销违法行为?第二、大多数的社交电商平台都喜欢鼓吹“躺赚”“快速暴富”等理念,容易误导大学生的消费观和价值观。第三、社交电商平台大多数跟早年微商一样,通过杀熟发展身边的朋友、同学加入,容易破坏自己的人际关系,同学情谊,还容易耽误学业。露露就提到,有很多人跟她说,做了这个之后跟朋友、闺蜜、兄弟都决裂了。
本文系李旭反传销团队整理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