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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5日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新华人寿太原中心支公司因欺骗投保人以及编制虚假财务资料,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责令改正并处20万元罚款;同时,时任新华人寿太原中心支公司总经理郭克明因对上述违法行为负责,被警告,并处3万元罚款。

同时,新华人寿其它支(分)公司共有三名人员对欺骗投保人事项负有责任,被监管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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