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农村金融的主力军,农信系统改革备受业内重视。近日,农信改革又迎来了新的进展。
8月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复,同意筹建山西农商联合银行。就在8月4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批复称,同意筹建河南农商联合银行以及辽宁农商行。三则批复的落款日期均为2023年6月26日。
近年来,农信系统改革不断提速,值得一提的是,各地改革路径有所差别。其中,成立省级农商行和组建农商联合银行成为当下多个省份农信改革的路径。其中,辽宁省、四川省和海南省均采用统一法人的省级农商行路径;此外,随着浙江农商联合银行的落地,河南省、山西省、甘肃省等多地亦选择采用省农商联合银行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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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有三省方案获批
8月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批复称,同意山西农村商业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而在8月4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已发布两则批复,同意筹建河南农村商业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及辽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监管要求,上述3家银行应在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筹建,筹建工作完成后,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向当地监管局提出开业申请。
今年2月28日,山西省联社发布公告,宣布正式启动改制组建山西农商联合银行,相关议案已于2022年12月29日社员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告,筹建工作小组聘请中介机构对山西省联社开展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社员的股金依据社员大会通过的《山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原社员股金处置方案》处置。
公告亦指出,山西农商联合银行成立后,原山西省联社法人资格取消,原山西省联社的业务、资产,以及债权债务等权利义务均由山西农商联合银行承继。
2022年11月,河南、辽宁均公布省联社改革方案。根据《河南日报》,将通过组建河南农商联合银行,自上而下理顺股权结构,完善公司治理,推进系统重塑,提升全省农信社体系健康度,充分发挥其地方金融“压舱石”的作用。
《辽宁日报》则刊文指出,辽宁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小组发布公告称,沈阳农商银行与30家农信联社组建辽宁省农商银行。沈阳农商银行及30家农信联社所有债权和债务由组建后的辽宁省农商银行承接。沈阳农商银行及30家农信联社自清产核资基准日至辽宁省农商银行开业期间(即2022年9月30日至开业日)的经营损益,由成立后的辽宁省农商银行全体股东共同享有和承担。
省级农商行、省农商联合银行模式获青睐
近年来,农信系统改革成为银行业改革的重点任务,多个省份陆续展开探索。
2022年1月,浙江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印发《钱塘江金融港湾发展实施计划(2021-2025)》。其中,在重大改革方面,该实施计划指出,将推动将省农信联社改制为浙江农村商业联合银行,成为一家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地方性银行业金融机构。2022年3月,浙江农村商业联合银行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召开。同年4月,省农信改革“首单”落地,浙江农商联合银行获批开业。
今年初,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贯彻《成渝共建西部金融中心规划》实施方案显示,四川省将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以转变省联社职能为重点,积极申请组建省级农商行,稳妥推进符合条件的地区组建市级统一法人农商行。同时稳妥有序推进村镇银行兼并重组改革,促进县域金融服务改善省级。
甘肃省亦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将有序推进高风险机构化险,稳妥推进农信社改革,组建甘肃农商联合银行。
今年5月,海南省联社官网发布的公告显示,海南省联社、海口农商银行、海口联社、三亚农商银行等20家机构先后审议通过了以新设合并方式组建“海南农商银行”有关事项的决议。根据公开信息,20家机构采取新设合并方式组建海南农商银行,启动组建工作。取消20家机构法人资格,海南农商银行成立后,20家机构的全部资产、业务、债权债务、人员等均由海南农商银行承接。
早在2021年10月21日,银保监会首席检查官、办公厅主任、新闻发言人王朝弟在国新办2021年三季度银行业保险业数据信息暨监管重点工作发布会上就曾指出,农信社改革是这两年深化金融改革的一个重要课题。“目前绝大部分省份已经上报了深化农信改革的方案。”
2022年1月24日,银保监会召开2022年工作会议提出,要“一省一策”加快推进农信社改革。2月,中央一号文件要求,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完善省(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治理机制,稳妥化解风险。3月,央行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金融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强调稳妥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化险。
不难发现,各地农信改革路径有所不同。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曾向蓝鲸财经记者指出,省联社改革的方向和模式,讨论较多的有四种,一是成立统一法人的农商银行,二是转型为金融服务公司,三是改制为农商银行控股公司,四是组建省级农商联合银行。
“其中,统一法人的省级农商行模式有助于集中配置资源,提升经营管理合力和执行力,打造品牌形象,形成规模优势。在部分经营区域较小、机构数量不多的省区,这种模式仍有借鉴意义。” 董希淼表示。
联合资信曾发布报告指出,“联合银行”模式除承接原有省联社四大职能外,改制后的联合银行增添金融牌照和经营功能,一定程度上突显了“淡出行政管理”“做优做强行业服务功能”的要求;同时,成立“联合银行”可以保持省联社和下属农信行社两级法人体制不变,保持县域法人机构稳定;但另一方面,该模式下股权机制错位的问题能否得到有效解决仍有待观察。
从目前情况来看,省级农商行模式和省农商联合银行模式获得多地青睐。例如,辽宁省、四川省和已启动组建的海南省级农商行均采用统一法人的省级农商行路径;此外,浙江省、河南省、山西省、甘肃省等多地则选择采用省农商联合银行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