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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红古区法院花庄人民法庭在平安镇“涉企纠纷法官工作室”,采用“以和促判”方式,成功审结了一起合同纠纷案件。

2022年6月,原告郑州某贸易公司与被告兰州某公司签订《铝基合买卖合同》,约定兰州某公司在2022年7月至2023年6月期间每月向郑州某公司供货。8月,兰州因特殊原因,运输车辆锐减,物流运输环境恶化,合同履行受阻,进而导致郑州某公司各下游客户订单延后,甚至无法履行。郑州某公司多次通过电话、微信、函件等方式与兰州某公司进行沟通,最终不能达成一致意见,郑州某公司诉至红古区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对该案进行了生产经营影响评估,发现被告兰州某公司系区属重要骨干企业,通过仔细查阅卷宗后,积极主动联系双方当事人通过“法官工作室”,以优化营商环境、诚信合作为着力点和突破口,释法明理,分析利弊,帮助寻求双方利益的平衡点,并提出适合双方企业发展的和解方案。最终,在承办法官耐心细致的劝解下,双方达成庭外和解协议,被告兰州某公司于2023年6月底向原告郑州某公司退还履约保证金14万余元,原告当场向法庭申请了撤诉,该案得以圆满妥善化解。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张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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