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免責聲明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股票發行人現金股息公告
發行人名稱中信建投証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06066
多櫃檯股份代號及貨幣不適用
相關股份代號及名稱不適用
公告標題(更新)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末期股息
公告日期2023年6月29日
公告狀態更新公告
更新/撤回理由更新公司派息的預設派發貨幣及匯率。
股息信息
股息類型末期
股息性質普通股息
財政年末2022年12月31日
宣派股息的報告期末2022年12月31日
宣派股息10 股 2.7 RMB每
股東批准日期2023年6月29日
香港過戶登記處相關信息
派息金額及公司預設派發貨幣每 10 股 2.93354 HKD
匯率1 RMB : 1.0865 HKD
除淨日2023年7月3日
為符合獲取股息分派而遞交股份過戶文件之最後時限2023年7月4日 16:30
暫停辦理股份過戶登記手續之日期至由 2023年7月5日 2023年7月10日
記錄日期2023年7月10日
股息派發日2023年8月22日
股份過戶登記處及其地址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
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17樓1712-1716號舖灣仔香港

代扣所得稅信息
股息所涉及的代扣所得稅宣派末期股息所適用之代扣所得稅(包括股東類型及適用的稅率)摘要載列於下表。 H股個人股東為與中國簽訂高於10%但低於20%股息稅率的稅收協定的國家居民, 本公司將按相關稅收協定規定的實際稅率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有關代預扣所得稅之更多補充 股東類型 稅率(如適用)非居民企業非居民企業H股股東,包括以香港(非中國內地登記地址) 10%中央結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其他代理人或受託人,或其他組織或團體,本公司將按10%的稅率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非個人居民H股個人股東為香港或澳門居民或(非中國內地登記地址) 10%其他與中國簽訂10%股息稅率的稅收協定的國家居民,本公司將按10% 的稅率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非個人居民H股個人股東為與中國簽訂低於(非中國內地登記地址) 10%10%股息稅率的協定國家居民,本公司將暫按10%的稅率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因應股東需求, 本公司將協助申請及安排退還額外扣繳的稅款。非個人居民H股個人股東為與中國簽訂20%股(非中國內地登記地址) 20%息稅率的協定國家居民或與中國沒有稅收協定的國家居民或其他情況,本公司將按20%的稅率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內地個人投資者及內地證券投 本公司將按20%的稅率代扣所得20%資基金通過滬港通及深港通投 稅。本公司將不為內地企業投資者資本公司H股股票 代扣所得稅。
股東類型稅率有關代預扣所得稅之更多補充 (如適用)
非居民企業(非中國內地登記地址)10%非居民企業H股股東,包括以香港中央結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其他代理人或受託人,或其他組織或團體,本公司將按10%的稅率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
非個人居民(非中國內地登記地址)10%H股個人股東為香港或澳門居民或其他與中國簽訂10%股息稅率的稅收協定的國家居民,本公司將按10% 的稅率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非個人居民(非中國內地登記地址)10%H股個人股東為與中國簽訂低於10%股息稅率的協定國家居民,本公司將暫按10%的稅率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因應股東需求, 本公司將協助申請及安排退還額外扣繳的稅款。
非個人居民(非中國內地登記地址)20%H股個人股東為與中國簽訂20%股息稅率的協定國家居民或與中國沒有稅收協定的國家居民或其他情況,本公司將按20%的稅率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內地個人投資者及內地證券投資基金通過滬港通及深港通投資本公司H股股票20%本公司將按20%的稅率代扣所得稅。本公司將不為內地企業投資者代扣所得稅。
發行人所發行上市權證/可轉換債券的相關信息
發行人所發行上市權證/可轉換債券不適用
其他信息
其他信息不適用
發行人董事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執行董事為王常青先生;本公司非執行董事為李岷先生、武瑞林先生、閆小雷先生、朱佳女士、楊棟先生及王華女士;以及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為浦偉光先生、賴觀榮先生、張崢先生及吳溪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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