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2133       证券简称:广宇集团          公告编号:(2023)030


(资料图片)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利润分配方案已获 2023 年 6 月 16 日召开的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公司将以 2022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774,144,17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0.7 元(含税),共计将派发现金红利 54,190,092.25 元(含税)。按

照总额不变的原则进行分配。

配方案一致。

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774,144,175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7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 QFII、

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630000 元;持

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

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

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4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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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款。】

  三、权益分派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7 月 4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7

月 5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7 月 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7 月 5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 年 6 月 25 日至登记日:2023 年 7

月 4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龙舌路68号

  咨询联系人:华欣、朱颖盈

  咨询电话:0571-87925786

  传真电话:0571-87925813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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