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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安县杨家厂镇工业园热电联产项目 ? 项目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安排: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上述终止的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30,574.71万元及期后产生的利息(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本事项已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山鹰转债”债券持有人会议和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回售条款”之“附加回售条款”的规定:“若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相比出现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以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向公司回售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权利。在上述情形下,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可以在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在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自动丧失该回售权。”本次终止募投项目事项待公司股东大会和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通过后“山鹰转债”的附加回售条款生效,持有公司“山鹰转债”的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相关审议情况及可转债回售相关事宜请关注公司后续的公告。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5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山鹰转债”债券持有人会议和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622 号)核准,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人民币 2,300,000,000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68,157,565.09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11月27日全部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8]430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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