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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或“公司”)于2023年9月1日中标含山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及水环境综合提升特许经营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由含山县人民政府授权含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实施,按招标文件要求,该公司需要与含山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合资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运营维护及移交工作。

根据招标文件,本项目总投资规模约为30,408.12万元,采用TOT模式实施,主要内容包括:(1)含山县污水处理厂二期,规模为2万/m3;(2)含山县污水处理厂提标工程,处理规模为4万/m3;(3)含山县污水处理厂尾水净化工程,处理规模为4.0万m3/d;(4)含山县城区管网工程,包括190.71km雨污水管网及泵站。本项目中标后,将由项目公司与项目实施机构含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甲方)签署《特许经营协议》,将合作期内投融资、运营维护和移交的经营权授予项目公司。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9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投资含山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及水环境综合提升特许经营项目并设立项目公司的议案》(以下简称“该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该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4,652.44万元成立项目公司(暂定名为:含山创环水务有限公司),负责投融资、运营维护及移交本项目,并授权董事/总经理具体实施。

该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该议案事项无须经股东大会批准。

(三)本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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