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i.CN讯: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1.计划减持的股份来源:通过参与公司 2016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及 2019年非公开发行项目取得股份。

2.减持期间:自本次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

3.减持原因:自身经营管理需要。

4.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即不超过 10,591,201股,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5.减持方式: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国家集成电路基金将遵守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公司于 2016年 8月 18日披露了《关于资产重组相关各方承诺事项的公告》(2016-042),国家集成电路基金承诺“保证本公司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但若政府监管机构要求调整锁定期的,则该等股份的锁定期应当相应调整。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后,本公司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上述股份已于 2019年 8月 23日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并上市流通,国家集成电路基金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发生在股份锁定期内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2.公司于 2019年 12月 5日披露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承诺的公告》(2019-075),国家集成电路基金承诺“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中认购的公司股票自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锁定 36个月,在此期间不予转让。限售期满后,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上述股份已于2022年 12月 6日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并上市流通,国家集成电路基金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发生在股份锁定期内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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