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08 证券简称:芯朋微 公告编号:2023-010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4月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4月6日 10点00 分
召开地点:无锡市新吴区长江路 16号芯朋大厦 2楼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4月6日
至2023年4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详情请查阅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A股股东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 | 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2 | 关于<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 √ |
3 | 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 |
4 | 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5 | 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 |
6 |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7 | 关于公司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8 | 关于公司董事 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 |
9 | 关于 2023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 √ |
10 |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现金管理议案 | √ |
11 | 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订 <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 |
12 | 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之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 √ |
13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 √ |
14 | 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15 | 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16 |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17 | 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18 | 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19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20 | 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21 | 关于<公司监事 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议案 3、4、5、6、7、9、10、14、15、17、18、20、21已经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相关会议决议公告已经于 2023年 3月 17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9、11、12、13、14、15、16、17、18、19
1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7、18、1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作为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A股 | 688508 | 芯朋微 | 2023/3/31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自然人股东亲自参会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参会的,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股东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办理。
(二)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会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办理;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委托其他人参会的,参会人需持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参会人的身份证办理。
(三) 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 参会登记时间:2023年4月5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 —16:30)。
(五) 登记地点:无锡市新吴区长江路16号芯朋大厦11楼公司董秘办。
六、 其他事项
公司地址:无锡市新吴区长江路16号芯朋大厦
邮政编码:214028
联 系 人:孙朝霞
联系电话:0510—85217718
传 真:0510—85217728
参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3月 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4月6日召开? 报备文件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4月6日召开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2 | 关于<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 |||
3 | 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
4 | 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5 | 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
6 |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7 | 关于公司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8 | 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
9 | 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 |||
10 |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现金管理议案 | |||
11 | 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订 <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
12 | 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之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 |||
13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 |||
14 | 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
15 | 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
16 |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 |||
17 | 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
18 | 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 |||
19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
20 | 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21 | 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