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1416 证券简称:中境智能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中境建工集团(上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质押的公告
(资料图)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股份质押概述
(一)基本情况
股东上海中境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13,573,100股被质押,占公司总股本 37.70%。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13,573,10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是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份。
质押股份已于 2023年 1月 9日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质押权人为九江市恒启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股东徐君双持有公司股份 4,329,000股被质押,占公司总股本 12.03%。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1,082,25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3,246,75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是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份。
质押股份已于 2023年 1月 9日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质押权人为九江市恒启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股东施善芳持有公司股份 2,097,000股被质押,占公司总股本 5.83%。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2,097,00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是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份。
质押股份已于 2023年 1月 9日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质押权人为九江市恒启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本次股份质押的原因
九江市恒启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拟为中境智能产业园项目提供建设材料,公司实际控制人共质押所持有的 19,999,100股给质权人九江市恒启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为九江市恒启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的 3亿债权提供担保(在债权最高限额额度内,担保人为债务人履行债务向债权人提供担保)。
(三)股份质押对公司的影响
包括本次质押股份在内,如果全部被限制权利的股份被行权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股份质押,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二、股份质押所涉股东情况
股东姓名(名称):上海中境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是否为控股股东:是
所持股份总数及占比:13,573,100、37.70%
限售股份数及占比:0、0%
累计被限制权利的股份数及占比(包括本次):13,573,100、37.70% 与一致行动人合并计算,累计被限制权利的股份数及占比(包括本次):19,999,100、55.56%
股东姓名(名称):徐君双
是否为控股股东:否
公司任职:董事长
所持股份总数及占比:4,329,000、12.03%
限售股份数及占比:1,082,250、3.01%
累计被限制权利的股份数及占比(包括本次):4,329,000、12.03% 与一致行动人合并计算,累计被限制权利的股份数及占比(包括本次):19,999,100、55.56%
股东姓名(名称):施善芳
是否为控股股东:否
所持股份总数及占比:2,097,000、5.83%
限售股份数及占比:0、0%
累计被限制权利的股份数及占比(包括本次):2,097,000、5.83%
与一致行动人合并计算,累计被限制权利的股份数及占比(包括本次):19,999,100、55.56%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股份质押合同》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中境建工集团(上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 1月 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