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i.CN讯: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1、减持原因:股东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及权益分派转增的股份;
3、减持期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即2023年2月9日至2023年8月8日,且根据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内不减持); 4、拟减持方式、数量及比例:
(1)钟锋浩先生拟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309%;
(2)韩笑先生拟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9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945%。
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股东减持股份数量及减持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5、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更正后: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股东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及权益分派转增的股份;
3、减持期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即2023年2月9日至2023年8月8日,且根据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内不减持); 4、拟减持方式、数量及比例:
(1)钟锋浩先生拟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309%;
(2)韩笑先生拟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9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453%。
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股东减持股份数量及减持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5、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除以上更正事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更正后的公告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因本次更正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公司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文件的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1 月 11 日
附件: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董事减持股份计划的
预披露公告(更正后)
公司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钟锋浩先生及公司董事韩笑先生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 一致。
特别提示: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川科技”)于2023年1月10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钟锋浩先生及公司董事韩笑先生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钟锋浩先生持有长川科技34,373,0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878%。韩笑先生持有长川科技15,679,1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945%。
钟锋浩先生计划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不超过2,000,0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3309%)。
韩笑先生计划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不超过3,900,0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6453%)。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股份来源 |
钟锋浩 | 34,373,008 | 5.6878%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
韩 笑 | 15,679,151 | 2.5945%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股东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及权益分派转增的股份;
3、减持期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即2023年2月9日至2023年8月8日,且根据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内不减持); 4、拟减持方式、数量及比例:
(1)钟锋浩先生拟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309%;
(2)韩笑先生拟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9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453%。
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股东减持股份数量及减持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5、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