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8961 证券简称:吉邦士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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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吉邦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定向发行认购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10月17日,广东吉邦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广东吉邦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现就认购事宜安排如下:
一、现有股东优先认购安排
根据《公司章程》和审议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内容,本次发行现有股东无优先认购安排。
二、其他投资者认购程序
(一)其他投资者认购安排
序号 | 认购人名称 | 拟认购数量(股) | 认购价格(元/股) | 拟认购金额(元) | 认购方式 |
1 | 中山市腾进电器有限公司 | 18,319,600 | 1 | 18,319,600 | 债权 |
2 | 苏志彬 | 1,680,400 | 1 | 1,680,400 | 债权 |
合计 | - | 20,000,000 | - | 20,000,000 | - |
(二)其他投资者缴款时间
缴款起始日 | 2023年 1月 5日 |
缴款截止日 | 2023年 1月 5日 |
(三)认购程序:
1、(1)根据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 8月 30日出具的《广东吉邦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债转股涉及的应付债务市场价值评估项目》(报告文号:中广信评报字[2022]第 140号),本次股票全部发行对象持有的公司债权评估基准日 2022年 8月 16日评估价值为人民币21,653,811.93元,本次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为其持有的对公司的部分债权20,000,000.00元。
(2)2022年 9月 29日,公司与中山市腾进电器有限公司、苏志彬签订了附属生效条件的《定向发行股份认购协议》,双方一致确认并同意,约定以债转股方式认购公司发行的 20,000,000股股票。
(3)2022年 9月 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定向发行说明书(债权认购股权)>的议案》、《关于与认购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定向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2022年 10月 17日,公司召开的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2、由于中山市腾进电器有限公司、苏志彬以债权方式认购公司股份不涉及现金及实物资产交割,故在本次规定的缴款日 2023年 1月 5日前,如中山市腾进电器有限公司、苏志彬未向公司提交放弃本次认购的书面有效文件,则视同已履行完毕本次认购程序。
(四)认购成功的确认方法:
截止 2023年 1月 5日,公司如未收到中山市腾进电器有限公司、苏志彬提交的放弃本次认购的书面有效文件,公司将于 2023年 1月 5日通知其股份认购成功。
三、缴款账户
户名 | 不适用 |
开户行 | 不适用 |
账号 | 不适用 |
银行对增资款缴款的要求:不涉及
四、其他注意事项
对于在股份认购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认购对象应与公司及时联络,以保证认购的顺利完成;对于由于认购对象联系电话无法联系而出现的各种情况将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解决,对于由此引起的各种责任和问题将由认购对象本人承担。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姓名 | 苏结玲 |
电话 | 0757-2220 1333 |
传真 | 0757-2231 6281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中山市南头镇月桂东路以南(奥马八分厂后面)厂房 |
六、备查文件
无
特此公告。
广东吉邦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