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i.CN讯:7日于变体及公司司首1.00元,述募日出管理相关金三板上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一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施地点,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72.88元,除发行费用(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的中汇会验[2022]0626号《验资报告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容详见公司于 2022年 3月 21日在巨监管协议的公告》。 、原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据《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招股说明书》的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司(以下简称公监事会第六次议案》,拟变更部通动力信息技可〔2022〕1236,352.9412万股集资金总额为人净额为人民币 4(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公司已对行签署了《募集资潮资讯网上披露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于 2022年 4月议,审议通过《关分募投项目实施主(集团)股份有限号)同意注册,公,每股面值人民币民币 463,002.35万4,231.79万元。上于 2022年 3月 10募集资金进行专户金三方监管协议》,《关于签署募集资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概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总投资额拟投入募集资金
1交付中心新建及扩建项目199,920.54199,920.54
2行业数字化转型产品及解决方案项目55,979.4655,979.46
序号项目名称总投资额拟投入募集资金
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17,857.1017,857.10
4数字运营业务平台升级项目10,680.5810,680.58
5集团人才供给和内部服务平台升级项目6,272.926,272.92
6补充营运资金项目59,289.4059,289.40
合计350,000.00350,000.00
三、本次拟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情况
(一)拟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经营需要,公司拟将部分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子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投资额 | 实施主体 | |
变更前 | 变更后 | |||
行业数字化转型产品及解决方案项目 | 泛金融行业解决方案 | 32,728.31 | 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不变 |
智能终端技术解决方案升级 | 13,416.32 | 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软通动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多云管理平台升级 | 9,834.83 | 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不变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不作调整 | 17,857.10 | 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软通动力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数字运营业务平台升级项目 | ||||
10,680.58 | 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软通动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集团人才供给和内部服务平台升级项目 | ||||
6,272.92 | 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软通动力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二)拟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情况
为了更好地满足客户对于近岸交付的要求,公司拟将支付中心新建扩建项目的实施地点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 子项目名称 | 实施地点 | |
变更前 | 变更后 | ||
交付中心新建及扩建项目 | 北京交付中心扩建项目 | 北京上地产业园区 | 北京市 |
深圳交付中心(扩建)项目 | 深圳市罗湖区 | 深圳市 | |
杭州交付中心扩建项目 | 杭州市余杭未来科技城 | 杭州市 | |
项目名称 | 子项目名称 | 实施地点 | |
变更前 | 变更后 | ||
南京软件与数字技术服务交付中心扩建项目 | 南京市江宁高新区 | 南京市 | |
成都交付中心建设项目 | 成都市郫都区菁蓉湖产业区 | 成都市 | |
上海交付中心扩建项目 | 上海市宝山区 | 上海市 | |
广州交付中心(扩建)项目 | 广州市天河区 | 广州市 |
(三)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募投项目范围内根据项目的建设进度和实际需要安排项目支出。
四、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对于拟变更实施主体的部分募投项目,后续需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等,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派的相关人员全权办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将及时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办理相关事项。
五、上述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是基于公司业务经营以及为更好地满足客户对于近岸交付要求的需要而进行的,符合相关监管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需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和长远布局,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上述变更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年 4月 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是基于公司业务经营以及为更好地满足客户对于近岸交付要求的需要而进行的,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际需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布局。
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年 4月 7日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变更符合相关监管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需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和长远布局,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变更是基于公司业务经营以及为更好地满足客户对于近岸交付要求的需要而进行的,符合相关监管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需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和长远布局,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在审议该事项时,表决程序合法,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等的规定。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信建投)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和长远布局,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