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i.CN讯:旗滨集团(股票代码:601636)公布旗滨集团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内容
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中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233,527,064.53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1,371,634,648.46元,按公司章程规定,母公司提取 10%法定盈余公积137,163,464.8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086,208,649.83元,减去2020年度利润分配929,660,619.30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2,391,019,214.14元。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考虑2022年光伏玻璃业务新建生产线及硅砂基地等资本性开展有较大的资金需要,本年度利润分配以满足基本分红承诺为前提,公司董事会提出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8元(含税)。截至 2021年 12月 31日,公司总股本2,686,288,065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2,823,59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2,146,771,578.4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50.71%。
2、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3、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该公司股份2,823,592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4、如在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股利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