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信测标准: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陈若华)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陈若华)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本人陈若华,作为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2021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等公司相关的规定和要求,在2021年度工作中,忠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

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

作。现就本人2021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2021年度,本人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

大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谨慎的态

度行使表决权,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姓名

应参加董

事会次数

现场出

席次数

以通讯方式

参加次数

委托出

席次数

缺席

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

亲自参加会议

陈若华

14

4

10

0

0

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3

二、发表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情况

2021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规定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一起就

公司的相关事项在决策前发表的独立意见9次和事前认可意见2次,具体内容如

下:

1、独立意见

会议届次

召开时间

相关事项

意见类型

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

2021年1月29日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

同意

立意见;

二、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独

立意见;

三、关于聘任王建军先生为公

司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

2021年2月3日

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

行费用自筹资金 的议案的独

立意见;

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的独立意 见

同意

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

2021年4月27日

一、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

见;

二、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独

立意见;

三、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

分配的独立意见;

四、关于公司董事及监事

2020年度薪酬的独立意见;

五、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

意见;

六、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

见;

同意

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

2021年6月18日

一、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

并由实控人提供担保的独立

意见;

同意

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

2021年8月17日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

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同意

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

2021年9月15日

一、关于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

意见;

同意

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

2021年9月26日

一、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制订《公司2021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独立意见;

三、关于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

共同投资参与投资基金的独

立意见;

同意

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

2021年10月7日

一、关于取消公司与专业投资

机构共同投资参与投资基金

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取消2021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

与专业投资机构 共同投资参

与投资基金的议案>的议案的

独立意见;

同意

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四次会议

2021年10月28日

一、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年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同意

2、事前认可意见

会议届次

召开时间

相关事项

意见类型

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

2021年4月27日

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

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

2021年6月18日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由

实控人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

三、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召集会议4次,第三届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委员参加会议2次,按照有关文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本人在2021年度

履行了如下职责:

会议届次

时间

审议内容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2021年1月29日

1、关于公司2021年的内审部门工作

计划;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第七次会议

2021年4月27日

1、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

要的议案;

3、关于2020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报告;

4、关于修订稽核审计制度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

议案;

6、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的内审

部门工作汇报;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第八次会议

2021年8月17日

1、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

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1年第二季度的内审

部门的工作汇报;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第九次会议

2021年10月27日

1、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

议案;

2、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的内审

部门的工作汇报;

第三届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2021年1月29日

1、关于聘任王建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2021年4月27日

1、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履职情况及任职资格的议案;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年度,本人积极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机会,了解公司生

产经营、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主动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

沟通,及时跟进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内部制度执行情况,关注外部环境及市

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和财务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按时参加公

司董事会,对于需董事会审议议案,都事先对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并利用自身

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

影响,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2、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

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度等相关事项,查阅

有关资料,与相关管理层人员保持沟通,关注公司的经营、内控情况。

3、持续关注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不断规范运作,提升治理

水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切实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等

义务。

六、其他工作情况

1、2021年度,本人没有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提出异议;

2、2021年度,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

3、2021年度,本人没有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和咨询机构。

2022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责,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利用自己

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客观、公正、独立

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的更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陈若华

2022年3月30日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