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吴文汐,实习生梁艳琼 武汉报道近日,湖北省发改委组织编制了《湖北省数据要素市场建设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旨在加快构建数据制度、激活数据要素潜能,促进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使用,建设中部数据大市场,打造全国数字经济发展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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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是数字经济时代的关键生产要素。近几年,湖北省先后出台了《湖北省大数据产业“十四五”发展规划》、《湖北数字经济强省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湖北省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等政策规划促进数字经济发展。
2022年,湖北省数字经济增加值达到2.4万亿元,对经济增长贡献率超过60%,数字经济正在成为推动湖北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根据规划,到2025年,湖北省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达到6000亿元,占GDP比重超过10%。
此次出台的《实施方案》细化了湖北省接下来三年数据要素市场建设的发展目标,其中提出,到2025年底,数据要素市场高效、规范、有序发展,数据要素赋能实体经济成效不断凸显,形成数据要素市场建设的湖北经验,全国数据要素市场中部枢纽初步建成,湖北数据交易场所成为国家级或重要区域级数据交易场所。
在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构建数据基础制度的现实需求下,确立数据产权、健全数据要素权益保护成为鼓励规范数据要素发展的基础工程。此次出台的《实施方案》从夯实数据高质量供给基础、加快数据产权结构性分置实践、构建数据要素流通交易体系、探索数据收益合理分配、培育数据要素市场生态、强化数据要素安全治理体系等几个方面提出了加快数据要素市场建设的举措。
在夯实数据高质量供给基础方面,《实施方案》提到,要加强公共数据资源汇聚共享开放,健全全省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加快构建省市协同共享、互联互通的政务数据汇聚回流体系,对企事业单位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公共数据,加强汇聚共享和开放开发。
目前,湖北省正在以武汉、襄阳和宜昌为核心区优化全省新型数据中心布局,推动数据中心互联互通。截至今年7月,湖北省大数据能力平台已经汇集了400多亿条公共数据,包含六大基础数据库和30个主题库,涵盖了二十类的行业应用场景。
《实施方案》在深化公共数据共享开放的基础上,从数据产权确权登记、开展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推动企业数据确权授权开发、规范个人数据使用、探索数据资产核算评估几个方面提出了加快数据产权结构性分置实践的具体举措。
在构建数据要素流通交易体系方面,《实施方案》提到,要建立健全数据流通规则体系规范数据交易全生命周期流程,统筹构建规范高效的数据交易场所,探索数据安全合规有序跨境流通。
具体来说,《实施方案》规定公共数据、涉及个人信息等敏感数据必须在交易场所交易;政府部门、国有企业的数据采购,应在场内交易;数据权属清晰、场景形态简单的数据服务或产品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开展场外交易。
据悉,今年6月,湖北数据集团注册成立,着力打造湖北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平台以及湖北数据要素流通交易平台,力争建成全国领先的数据交易机构和数据流通交易基础设施服务商,助推湖北成为全国数据资源汇集地。湖北数据集团还获得湖北建设信息中心授权,正在探索安全可行的数据授权运营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