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563号文核准,康泰医学于 2020年 8月 1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每股人民币 10.16元的发行价格公开发行41,0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416,560,000元,扣除承销费、推介费及上网发行费共计人民币 25,471,698.11元后,康泰医学实际收到上述A股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391,088,301.89元,扣除由公司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74,007,615.06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0年 8月 14日全部到账,并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德师报(验)字(20)第 0042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资料图】

根据《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所得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
医疗设备生产改扩建项目21,927.25
智能医疗设备产业研究院项目7,701.81
29,629.06
2020年 10月 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医疗设备生产改扩建项目”和“智能医疗设备产业研究院项目”的实施方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年 10月 12日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4)。

2020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三)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与张家口银行秦皇岛分行及原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2021年 10月 20日,公司因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更换保荐机构,与原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的保荐协议终止,申万宏源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中信建投证券承接。鉴于保荐机构变更,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以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分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严格遵照执行。

公司于 2023年 2月 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智能医疗设备产业研究院项目”结项,并将截至 2023年 1月 31日的节余募集资金共计1,306.03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节余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相应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亦随之终止。以上议案经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2月 7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截至 2023年 7月 31日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银行名称账号初始存储金额(注)
医疗设备生产改扩建项目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分行120059013156000158821,927.25
智能医疗设备产业研究院项目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分行12005901315600015987,701.81
超募资金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分行12005901315600016379,479.77
39,108.83
注: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7,400.76万元,与上表中合计金额差额部分为尚未扣除的发行费用 1,708.07万元(包括审计费、验资费、律师费、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及其他发行上市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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