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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与法制网讯(通讯员陈风雄)自开展“三个年”活动以来,陕西省榆林市人民检察院将“三个年”活动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为层层压实责任,狠抓工作落实,形成市县院一体推动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格局。该院于5月中旬在全市检察系统内组织开展了“三个年”活动专项督察。

专项督察由榆林市检察院党组统一领导,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克祯亲自安排成立由检务督察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积极协助落实的督察组。采取听取报告、查阅台账、现场问答等方式先后对各县市区院、市院各内设机构推动落实“三个年”活动进行全面细致的督察。其中,重点突出对纪律作风的督促检查,对市县两级院检察干警在岗在位、会风会纪、值班备勤等情况进行明察暗访或者突击检查。对督察发现的问题,督察组当场指出,要求被督察单位、部门立行立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上报。

为认真抓好各项任务高质高效落实,以更高标准、更实履职、更优作风,服务保障榆林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榆林市检察院将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常态化督办、专项督导和实地督察相结合的方式,持续加强对全市检察系统开展“三个年”活动的督促检查,以督促干、以督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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