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市本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我 市实际,现就做好 2023 年郑州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提出以下 意见: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一、招生对象及办法
(一)招生对象
全市各中等职业学校要多方组织生源。在认真做好招收应届 初中毕业生的同时,继续面向往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高中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村青年、新型职业农民、农民工、生产服务一 线职工、下岗失业人员等非应届初中毕业生招生。
(二)招生办法
鼓励具有郑州市区户籍的初中毕业生报考市属中职学校。
选报郑州市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以参加中招考 试,凭中招成绩录取入学,也可以免试注册入学。
选报郑州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的非应届初中毕业生,可直接 到尚有剩余名额的招生学校注册入学。
各学校可采取集中录取、多次补录的方式进行招生,招生时 间可分为春季和秋季两个时段。对于春季招收的学生应单独编班, 按照正常的教学进度安排教学。
二、报名考试及录取
(一)报名及考试
郑州市中等职业学校的报名及考试工作由市中招办统一安排。 区、县(市) 属中等职业学校的报名及考试工作在市中招办的统 一部署下,由所在区、县(市)相关部门自行安排。
(二)报名办法
1.具有市区初中学校学籍、并参加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同等学力学生和具有郑州市户籍且在外地借读返郑考生可在规定 时 间 内 通 过 “ 河 南省 高 中 阶 段 教 育 招 生 信 息 服 务 平 台 ” (http://gzgl.jyt.henan.gov.cn/zk/ )进行报名, 同时登录“河南 省 中 等 职 业 教 育 统 一 招 生 平 台 ”(https://zsp.zcj.jyt.henan.gov.cn/home)进行报名。
2.未参加中招考试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 学生可直接登录“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统一招生平台”进行报名。
3.市中招办对参加中招考试的考生统一编排考场,并发放准 考证。
(三)填报志愿
报考郑州市中等职业学校的考生须填报学校名称并选择 1~ 2 个专业。
区、县(市) 初中毕业生的志愿填报办法由所在区、县(市) 相关部门制定。
(四)新生录取
1.鼓励省级高水平中职学校(专业)、省级示范校(专业)、 特色校(专业),在参加中招考试、并选报有中职学校志愿的初中毕业生中依照中招成绩择优录取。
2.报名注册学生多于招生计划或所设专业对文化课要求较高 的学校, 可通过考试择优录取;根据专业需要进行面试或专业加试的学校,可优先录取成绩优秀者(面试或专业加试的具体时间 由招生学校确定)。
3.未被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 可登录“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 统一招生平台”直接进行报名。
4.各中等职业学校要严格按照学籍注册管理规定,及时做好 新生相关信息的录入工作,并确保信息资料的准确无误,为学生学籍管理、助学金发放、减免学费及毕业证办理工作提供依据。
三、有关事项及要求
(一)各区、县(市) 教育行政部门、各中等职业学校要结 合当地实际制定招生宣传方案,利用各种媒体, 进一步加大招生工作宣传力度。宣传国家、省、市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各项 政策,着力营造促进职业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各中等职业学校要坚持服务发展总原则, 按照职业教 育“提质培优”的目标要求,紧密结合地方产业结构调整需求, 及时进行专业调整,积极创造条件,增设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新 专业,提高职业教育服务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能力。
(三) 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职学校、初中学校
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中等职业教育招生的规定和政策,进一 步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规范招生行为, 严格遵守“五个严禁”。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各学校不得以联合招生、合作 办学的名义随意设立分校或校外办学点以及违规收费。
(四)各区、县(市) 教育部门、市属各中等职业学校要严 格执行招生工作旬报、月报制度,及时将招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和招生进度上报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