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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i.CN讯:东和新材于2023年1月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公司本次发行股数2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68元/股。截至2023年3月30日,东莞证券作为获授权主承销商已利用本次发行超额配售所获得的部分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买入公司股300.00万股,买入股票数量与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数量相同,因此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未行使,未涉及新增发行股票情形。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173,6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21,154,188.57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52,445,811.43元。截至2023年3月20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由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亚会验字(2023)第01120001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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