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50 证券简称:万朗磁塑 公告编号:2023-045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并启用新《公司章程》的公告
(资料图片)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和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 (二十)公司股东大会可以授权或委托董事会办理其授权或委托办理的事项; (二十一)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 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和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 (二十)公司股东大会可以授权或委托董事会办理其授权或委托办理的事项; (二十一)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可以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该项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失效; |
(二十二)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章程》变更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待上述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及时办理有关变更备案手续。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为准。
特此公告。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