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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i.CN讯:2023年3月20日,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光药业”、“公司”)收到公司股东嵊州市和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丰投资”)的《关于股份减持进展的告知函》,和丰投资于2022年11月21日至2023年3月16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新光药业股份 750,000股、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新光药业股份 1,030,600股,合计减持新光药业股份 1,780,600股,占新光药业总股本的比例1.1129%。自公司2022年11月22日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 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以来,和丰投资持股比例变动再次达到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嵊州市和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住所 | 嵊州市剡湖街道江滨西路585号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2.11.21-2023.03.16 |
股票简称 | 新光药业 | 股票代码 | 300519 |
变动类型(可多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减持股数(万股) | 减持比例(%) |
A股 | 178.06 | 1.1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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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178.06 | 1.1129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合计持有股份 | 3,101.16 | 19.3823 | 2,923.10 | 18.2694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3,101.16 | 19.3823 | 2,923.10 | 18.2694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和丰投资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8日、2023年1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满及未来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2023-001)。和丰投资本次股份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8.备查文件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其他相关说明: 1、和丰投资减持的股份为公司首发前股份,减持事项公司已按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
2、本次减持后,和丰投资仍持有新光药业总股本的18.27%股份,仍为新光药业持股5%以上股东。
3、本次减持股东和丰投资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股份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