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56 证券简称:*ST光一 公告编码2023-012号

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资料图)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2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2月3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戴晓东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将【关于公司签署债权转让协议的议案】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追认的议案》;

为妥善解决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光一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光一投资”)资金占用问题,降低财务风险,公司于2022年12月29日与江苏弘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让方1“)、丰田三共(上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让方2”)签署了《债权转让协议》,将控股股东光一投资所欠公司的22,083.62万元债权转让予上述受让方。上海市锦天城(南京)律师事务所为资金管理方,对上述事项代收代付的相关资金承担监管职责。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12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签署债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综上,就公司债权转让事项,公司已履行了董事会审议程序并披露相关信息,且上述《债权转让协议》项下债权转让事项已履行完毕。

为保证《债权转让协议》关于公司转让上述债权需履行相关审议程序之约定得到完全履行,公司拟在《关于公司签署债权转让协议的议案》已经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基础上,将《关于公司签署债权转让协议的议案》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对公司已履行完毕的债权转让行为予以追认。

截至2022年12月30日,公司已收到相关方支付的转让债权款项22,083.62万元,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债权转让事项,并不影响已经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的合同效力。

表决结果: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联董事林隆华先生回避表决。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3年2月24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3)。

表决结果: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特此公告。

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8日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