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i.CN讯: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文化长城”)曾分别于2022年6月10日、7月21日、11月23日披露《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13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72)、《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再次达到1%暨减持计划之减持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266);现就持股5%以上股东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股份减持情况等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资料图片)

一、减持计划期限届满之股份减持情况

自减持计划开始执行时起至今,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其股份减持情况如下: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时间成交均价减持数量(股)减持比例
东方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集中竞价2022年6月29日 - 2022年7月18日2.79元/股4,810,5971%
集中竞价2022年9月30日 - 2022年11月17日3.32元/股4,810,5001%
合计9,621,0972%
减持股份来源:广东省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于2021年12月21日、12月27日作出(2021)粤51执9号之二《执行裁定书》、(2021)粤51执9号之四《执行裁定书》,将蔡廷祥持有的文化长城 33,75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票作价 134,181,562.50元,交付给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抵偿债务;前述股份已过户至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名下。

2、股东股份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所持股份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后所持股份
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东方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合计持有股份33,750,0007.02%24,128,9035.0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33,750,0007.02%24,128,9035.02%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二、其他事项

1、公司当前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为持股 5%以上非控股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的状态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承诺履行、被限制表决权股份等情况。

3、本次减持行为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公司未发现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减持情形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存在不一致之处;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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