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17 证券简称:特发服务 公告编号:2022-088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有产权表决权委托的提示性公告


(相关资料图)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国有产权表决权委托系深圳市国资委将所持有的本公司控股股东特发集团38.97%股东会表决权通过协议方式委托给深圳市国资委全资子公司深投控行使,进而使深投控通过特发集团间接拥有特发服务权益。

2、本次国有产权表决权委托事宜尚需委托、受托双方签订相关协议。

一、本次表决权委托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发集团”)转来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深圳市国资委”)下发的《深圳市国资委关于与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署深圳特发集团有限公司38.97%股权表决权委托协议的批复》(深国资委函【2022】581号文件),根据文件批复,深圳市国资委同意将其持有的特发集团38.97%股权所对应的表决权,通过协议方式委托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投控”)行使。

二、本次表决权委托双方的基本情况

(一)委托方基本情况

名称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成立日期2004-07-0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40300K317280672
(二)受托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675664218
法定代表人何建锋
认缴注册资本2850900万元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安社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18、19楼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成立日期2004-10-13
营业期限自2004-10-13起至2054-10-13止
主要股东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100%。
经营范围银行、证券、保险、基金、担保等金融和类金融股权的投资与并购;在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投资与服务;通过重组整合、资本运作、资产处置等手段,对全资、控股和参股企业国有股权进行投资、运营和管理;市国资委授权开展的其他业务(以上经营范围根据国家规定需要审批的,获得审批后方可经营)。
三、 本次表决权委托前后的本公司股权结构图情况

1、本次表决权委托前,本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2、本次表决权委托后,本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四、本次表决权委托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收购系深圳市国资委将所持有的特发集团38.97%股权表决权通过协议方式委托给其全资子公司深投控行使。本次表决权协议委托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直接控股股东发生变化,间接控股股东由深圳市国资委变更为其全资子公司深投控。

2、本次收购涉及的相关事项已经深圳市国资委以深国资委函【2022】581号文件批复决策。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收购属于可以免除发出要约的情形。

五、所涉及的后续事项

1、本次表决权委托事项的实施以各方最终签署的协议约定为准。

2、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督促相关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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