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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i.CN讯:? 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不会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杨东文先生和李婷女士为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后,二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从初始的 7.83%减少至 6.60%,(其中杨东文先生从初始的 6.99%减少至 6.41%,李婷女士从初始的 0.84%减少至0.19%)。杨东文先生股份源于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李婷女士股份源于其他方式取得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科技术”、“公司”)于2022年12月5日收到信息披露义务人杨东文先生、李婷女士发来的《关于减持超过 1%的告知函》。2022年9月21日至2022年9月30日,杨东文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249,000股,2022年11月24日,杨东文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770,000股;2022年 12月 5日,李婷女士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3,403,700股;二者合计减持占公司总股本的 1.23%。现将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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