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i.CN讯: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受理序号:220279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A股上交所主板和深交所主板、B股)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天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上述反馈意见的要求及时组织有关材料,在规定的期限内披露反馈意见回复,并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进一步审核,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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