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出台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治理工作方案

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 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机构

11日晚,深圳市教育局发布消息称,深圳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深圳市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治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全面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确保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负担1年内有效减轻,2年内成效显著,全市教育生态明显好转,人民群众教育满意度明显提升。

《工作方案》提出,全市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及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对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区分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等类别,明确相应主管部门,分类制定标准、严格审批。专项行动期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数量在现有数量上大幅压减。

“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机构。”《工作方案》要求统筹做好面向各学龄段学生的校外培训治理工作。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开展面向学龄前儿童的线上培训,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类)培训。

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校外培训机构(线下、线上)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开展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培训。校外培训时间不得与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严禁中小学生在正常上课时间参加校外培训。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点30分,线上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点。线上培训要注重保护学生视力,每课时不超过30分钟,课程间隔不少于10分钟。

严肃查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一次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者单个科目超过60个课时费用的行为,以及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不一致、提前收费的行为,全面防范一次费用收取过高导致的预付费风险。

《工作方案》还提出,严肃查处校外培训机构存在宣传与实际不符或无法证实的内容,通过夸大培训效果、夸大机构实力、虚构师资力量、虚构升学率、虚构考题命中率、虚构教师教育成果、虚构学生成绩等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方式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行为。(记者 沈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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