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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上咸安报道 罂粟花虽鲜艳动人,但切不可以赏花、尝鲜、治病等理由去触犯法律。4月27日,官埠派出所民警接到群众举报,自己在张公庙村抽竹笋的时候发现不少疑似罂粟花的植物。

民警迅速赶到事发地点,果然在张公庙村19组发现有一片开着紫色艳丽花朵的罂粟,部分已结出绿色球状的果实,经清点,一共有63株。通过走访调查,得知罂粟是村民余爹爹误以为是苦菜种下的,后来看花开得好看,就没舍得拔掉。今年80岁的余爹爹一直有高血压病,听人说吃苦菜可以缓解高血压,就想在菜园里种一些。没想到,捡来的种子没长出苦菜,却结出了“罪恶之花”。于是,民警依法迅速对菜地里的罂粟进行了铲除。

官埠派出所副所长成志男表示,对于非法种植罂粟的行为,少于500棵或少量的,派出所将处以10至15日拘留,可以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对于在罂粟果子成熟之前主动铲除消除危害的,派出所将处以口头教育或者不予处罚;对于非法种植罂粟超过500株的,将以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继续追究刑事责任。

咸安公安分局禁毒大队在得知官埠桥镇有群众非法种植罂粟花后,来到事发现场,要求张公庙村治保主任连续三年对种植过罂粟花的地块进行巡查,防止掉落的种子再次萌芽。

“种植罂粟违法,一株也不行。非法种植罂粟流入社会,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制毒;食用毒品原植物罂粟会上瘾,对身体造成危害。希望广大市民提高对罂粟危害性的认识,不要种植毒品原植物罂粟,如果发现身边有种植毒品原植物罂粟或其他的毒品原植物行为,要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咸安公安分局禁毒大队教导员赵云说道。

(咸宁台记者:李卫东 特约记者:徐程程 编辑:董盈 责编:聂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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