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朋友咨询说当时买房的时候没有用到公积金。那现在手头有些紧了,公积金账户里的钱能拿出来么?

答案是肯定的。要相信你的钱始终是你的钱,只是想办法提取出来就好了。而且你说的公积金贷款买房和你想用公积金,完全是两回事哦。

先说下公积金提取的条件,跟买房有关但不是绝对相关。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遇到以下情况,均可提取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

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其中,“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

“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

“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所以,如果你买了房,属于需要偿还自住房贷款本息的情况,就可以提取公积金了。

那么,接下来要如何操作了?根据不同的情况,有不同的办法,以北京为例:

如果购买北京市新的商品房,需带提取申请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到公积金账户所在管理部或银行经办网点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如果购买的是北京市的二手房,需带提取申请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公积金账户所在管理部或银行经办网点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如果购买的是外省市的新商品房或二手房,则是在上面的基础上再加上异地购房证明原件和社保缴费证明原件。

另外,对于买房时没有用到公积金,而是使用商业贷款的,请带上提取申请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首付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合同复印件,到公积金账户所在管理部或银行经办网点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你的材料提交之后,公积金各管理部于受理公积金提取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审核准予提取的,在3日内将提取额直接划入职工本人银行储蓄存款账户。

有的人可能觉得,介绍了这么多,好像也不怎么能记下来。

其实,实际提取很多时候都不是自己亲自去办的。

公积金提取,一般由所在单位代为办理。单位核实职工提取材料后,出具《提取申请书》,单位经办人持上述材料来办理提取业务。

如单位拒绝为职工办理公积金提取,或者职工账户已转入集中封存户的,职工本人才需要持上述材料来办理相关业务。

符合支取条件的,职工可选择办理公积金约定提取,个人账户中的公积金可定期转入职工指定银行储蓄账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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